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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和平县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双随机办〔2025〕3号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现将《和平县2025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平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落实好本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

  一、严格执行计划,规范涉企日常监管

  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规范经营主体日常监管工作要求,结合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动本年度双随机抽查。严格按照计划对经营主体实施抽查,合理安排抽查检查时间,有序推进检查任务,避免年底检查工作扎堆及系统拥堵。对已纳入随机抽查的日常监管事项且上级未作专项部署的,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在保证高效行使法定日常监管职责的同时,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企。

  二、完善动态管理,夯实监管基础

  各单位除使用本行业领域自建监管平台的检查外,涉企抽查均要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称“省级平台”)开展。各单位要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及时在省级平台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检查对象名录库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包括所有具有执法资质的人员。要加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对未列入年度计划但实际工作中需要增加的抽查,或已列入但需要调整的抽查,均要及时调整并依法公示,同时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

  三、依法公开公示,提高监管透明度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抽查计划必须向社会公示。各单位要按照“谁发起、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在检查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省级平台并进行公示,依法可不公示的信息在经审批程序后可决定不公示。原则上所有抽查计划要在2025年11月10日前在系统上完成录入并公示(牵头单位要确保联合抽查任务按时完成),年度抽查任务完成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须达到100%。

  四、强化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各单位要结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行业风险等级等对抽查对象实施差异化抽取,推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有效结合,保障应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抽查事项占比80%以上,将有限的监管资源向重点事项倾斜。对于信用风险、行业风险均较低的检查对象,探索使用非现场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同时不断拓展信用分类结果运用场景,贯彻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制度,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切实减少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干扰。

  五、加强信息互通,强化基层工作指导

  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职权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予以查处,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要依法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完善检查工作的闭环。县直部门要依据职责做好对基层部门涉企行政检查的督促指导,确保基层部门对经营主体日常监管的规范、高效实施。

  请各成员单位分别于2025年7月11日前、2025 年11月14日前将上半年、年度工作总结通过粤政易报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全县抽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人:王慧敏,联系电话:0762-5686662)


  附件1 和平县2025年度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附件2 和平县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pdf

  

和平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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